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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落实“四个严抓” 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渔业生产安全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2日 信息来源: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为全面做好冬春季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海渔发明电【2011】96号)文件精神,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落实“四个严抓”,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渔业生产安全稳定。

    一是严抓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船、责任到人”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工作的协调和配合,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登临渔船检查和督促指导,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针对冬春季节大风等恶劣天气状况和渔船“防火、防风、防冻、防碰撞”严峻形式,从2011年12月20日开始,督促渔港各监督站要加强对所属渔港及在港渔船的安全管理,做到渔港管理安全、有序。

    二是严抓隐患排查,积极开展今冬明春渔业安全生产“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严督细查、查源堵漏、消除隐患、防患未然的要求,并于1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以冬季“四防”为重点的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各渔港监督站的责任制落实、港口值班制度、管理措施、应急处置到位、渔港安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检查渔船落实渔船编队生产和临水作业人员穿救生衣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渔船是否按照规定要求配齐消防、救生设备和无证人员上岗等违规情况,渔船通信、导航、防避碰等信息化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渔船“四防”措施、进出港签证落实情况等。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从源头上治理消除各类隐患,保障港口的正常运行和渔船的安全适航。

    三是严抓宣传教育,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充分利用节日期间渔民渔船返港的有利时机,采取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组织辖区渔民群众开展以冬季“四防”、渔船安全避让和合理装载等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渔民严格遵守渔业安全生产法规和操作规程,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是严抓安全值班,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渔业安全生产相关应急规程相关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有效传递。建立完善应急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渔船的通信联络,及时掌握渔船动态,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限要求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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