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举行的全区纠风工作会议上,中国海监甘井子区大队被区政府评为“优秀站所”。
近几年,大队在上级海监部门业务指导、帮助下,在区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下,经过全体海监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各方面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大队坚持高标准建队,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监察员行为。制定了《甘井子区海监大队海上执法与管理工作细则》、《海监人员廉政手册》、《海监监察员考核标准》及《海监行政处罚细化指导标准》等十余项工作制度,用制度保证执法工作的开展。在勤政廉政工作中,坚持大队长负责制,即年初与区局签署廉政责任状,由大队长向每个执法人员提出具体要求,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的工作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廉政工作标准进行细化和量化,提高了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并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监督。由于制度的细化,大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工作责任感和勤政廉政的热情,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大队每年制定学习和教育计划,定期对海洋执法监察员进行思想和业务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理论水平。
前年,大连市南部海域清理养殖浮伐工作,被列为市政府“挂牌工程”,区政府把此任务交给海监大队。在工作中,执法人员克服各种困难,深入渔村、渔港及渔民家中,逐户、逐村、逐企业的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使清理工作得到大多数养殖户的理解。但仍有少数养殖户拒不执行有关规定,并纠集百余名社会闲杂人员,企图阻扰海监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此,海监大队在区政府及区局的支持下,积极与海上公安分局、边防大队及上级海监部门联系,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和帮助,顺利的完成了8000余亩的养殖浮筏和网箱的清理工作。得到了市、区两级政府的肯定,海监大队也获得当年大连市南部海域清理工作的先进单位。
去年,接到群众举报:称渤海金州湾海霸猖獗,强行占有海域面积近30000亩,其它渔船到该海域时,不是被驱赶,就是遭毒打。接到举报后,海监执法人员认真调查,积极协调,经查霸海者为金州一王姓市民,依仗人多,强霸海域。海监执法人员联合海上公安分局人员,找到霸海者本人,指出其霸海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责令立即改正。随后,调入执法船进入该海域进行强制拆除界标。
今年,海监大队按照上级海监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海盾2009”、“碧海2009”及养殖用海等专项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合作,年初以来巡航检查1260余海里,出海执法1100余小时,处理海洋行政违法案件7起。通过海监执法,扩大了海监执法工作的影响,展示了海监执法的良好形象,较好地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中国海监甘井子区大队 王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