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09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09年辽宁省海洋环境监测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葫芦岛市确定了2009年海洋环境监测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为重点,认真落实省环保处布置的工作和2009年辽宁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二、开展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今年的主要监测项目有: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监测、海水增养殖区监测、海水浴场监测、赤潮监控区监测、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海水入侵和盐渍化监测、锦洲湾生态监控区监测、葫芦岛近岸海域监测、垃圾监测、建设项目跟踪监测等。
三、推进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认真做好赤潮、绿潮、溢油、海浪、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突发事件的预报预测和应急工作,切实履行海洋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职责。
四、加强监管中心建设。制定2009年监管中心工作方案并报省中心批准。完成中心各种仪器的调试工作,做好海域使用权属动态监视监测、在建项目动态监测、海岸线、功能区划动态监测等工作。
五、在海域使用测量方面,力争取得国家海域使用论证的丙级资质工作,做好上岗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测量工作,做好全市大陆岸线的实地勘探。
六、加强能力建设,做好实验室扩建和人员培训。争取在年内完成实验室扩建工作,原子吸收、气相色谱等大型仪器完成安装和调试。组织监测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海洋环境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