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08年按照国家海洋局的总体部署和辽宁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锦州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站按照国家海洋调查及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市海洋环境实际,制定了监测方案,全面开展了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已顺利完成了七项监测工作:一是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二是海水增养殖区监测;三是大、小凌河污染物总量监测;四是锦州近岸海域生态监控区监测;五是海洋倾倒区及海洋垃圾监测;六是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七是近岸海冰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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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08年按照国家海洋局的总体部署和辽宁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锦州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站按照国家海洋调查及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市海洋环境实际,制定了监测方案,全面开展了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已顺利完成了七项监测工作:一是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二是海水增养殖区监测;三是大、小凌河污染物总量监测;四是锦州近岸海域生态监控区监测;五是海洋倾倒区及海洋垃圾监测;六是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七是近岸海冰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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