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河市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全部结束 |
|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30日 |
信息来源:庄河市海洋与渔业局 |
今年我市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海洋与渔业局和沿海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征收措施,齐抓共管,不断加大海域使用金征收力度,如期圆满完成征收任务。截止9月30日,沿海12个乡(镇)、街道共完成海域使用金征收近7100万元,并按时上缴市财政。
在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征收进度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征收时限。今年征收工作的主要特点是:“征收指标提前、征收措施有力、征收意识提高、征收效果明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前启动,下达指标。为使我市今年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尽早开展,市政府于5月14日就将海域使用金征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沿海乡镇、街道,为征收工作赢得了时间。二是领导重视,强化宣传。自海域使用金指标下达以后,各乡(镇)、街道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并进行宣传发动,有效提高了有偿用海意识。三是因地制宜,措施多样。在征收过程中,各地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征收方案,取得了明显效果。如石城乡针对本岛海域使用面积大、养殖业户多、住户分散等特点,采取提前宣传、积极发动、专人包户、早晚登门等措施进行征收,并适时建立了征收海域使用金台帐,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未交业户及时下达催缴通知书。今年石城乡海域使用金征收指标达1610万元,由于石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不等不靠,全力抓落实,千方百计抓征收,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市第一个完成征收任务,创乡镇征收任务最多、完成征收任务最快、历史征收额最高。还有的乡镇、街道采取领导包村,机关干部包屯,村干部包户,全部下到村、屯进行征收,确保了征收任务的按期完成。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要求,恪守海域有偿使用原则,推广征收先进经验,密切配合乡镇,对以前未缴户、欠缴户、钉子户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海域有偿使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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