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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海监大队宣传贯彻《海岛法》实施海岛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0日 信息来源:--庄河市海洋与渔业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海岛保护法,按照辽宁省海监总队、大连市海监支队的安排,中国海监庄河市大队近期开展了《海岛法》的宣传和海岛执法检查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全面掌握了我市海岛的基本情况,为合理利用海岛、保护海岛资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庄河市海岛概况

我市现有有居民海岛4个,分别是大王家岛、寿龙岛、长坨子岛、石城岛;无居民海岛29个、低潮高地6个,总计39个,分布在沿海6个乡镇街道,其中主要分布在王家镇14个、石城乡14个。个别较大的无居民海岛有小规模的开发利用,多年前就建有海水养殖配套的临时住房、加工厂房,有临时性的养殖生产人员生活、居住。

二、海岛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㈠、领导重视,乡镇配合,共同做好海岛检查工作。

在海洋渔业局的领导下,海监大队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带领两个中队的执法人员深入海岛检查一线,在沿海乡镇水产助理的配合下,对所辖海岛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认真填写登记表,对海岛现状拍照存档,全面掌握了我市沿海乡镇所属的海岛有关情况,为我市的海岛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㈡、海陆两线巡查,全力保障海岛检查有序开展。

从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大队将海上、陆地巡查相结合,两线并进,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资源保障此次海岛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大队安排执法船、艇各一艘,专项保障海上巡查、登岛检查的工作需要,此次拉网式海上检查以环岛巡视和登岛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历时两周,船艇行程近1500海里。陆地巡查安排两台执法车,沿海岸线巡查,对近岸海岛检查、登记,行程近1300公里。大队共派出执法人员130余人次,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拍照拍摄等工作,做到合理分工、高效合作,圆满地完成了海岛检查任务。

㈢、整理检查资料,建立海岛信息档案。

大队将此次海岛检查的登记表、照片、影像等资料分类整理,按有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低潮高地等类型登记归档,建立海岛执法基础信息档案,为海岛监管提供基础数据。

㈣、加强宣传,提高海岛保护意识。

在海岛执法检查中,大队积极向沿海乡镇、广大群众、海岛居民宣传《海岛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手段提高社会各界依法、合理、有序利用海岛的意识,倡导大家自觉保护好海岛的原始地貌及海岛周边环境。

下一步,中国海监庄河大队要以这次海岛检查为契机,形成定期海岛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开发利用海岛行为,规范海岛开发秩序,保护好海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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